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文件精神,针对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多、勾稽关系复杂的特点,在11月11日—13日,我所特邀请宁波财校杨爱君老师来讲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与纳税申报实务》,聆听此次课程的共有60多人。
杨老师作为一名资深讲师,她从纳税评估的重要性、发展方向引入课程的主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相关的例子深入浅出地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及14张附表逐一讲解。由于这些表格相互关联,有时同一内容会涉及到两到三张表格,想要讲解清楚需有相当的功底,而杨老师利用她多年的授课经验仔细分解各张表格,让我们都能领会。整个课程也就在这样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临近年末,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工作马上就要开始了。唯有把基础工作做好、把政策把握准确,才能更好地为代理企业服务。
因此我们放弃休息时间,聚在一起共同学习、探讨新的政策。在课间,我所的注册税务师及资深会计互相交流学习体会,他们认为这样的学习非常必要:一来可以进行系统学习,明白前因后果;二来聚在一起可以把问题研究得更加透彻,更好的理解新的政策。但是想要完全明白其中的道道,还得花一些时间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
此次培训所学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文件发自2006年4月18日,是总纲领、指导精神;就在前几天,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一个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43号(发自2006年11月8日),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做了进一步补充。我们事务所花了人力、物力、财力组织了一次培训,让所有的员工能够在第一时间学到新的政策,应实际情况需要得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准。但这个时代的特色是“唯一的不变是变化”。因此,我们必须要有不断学习的精神并付诸实际,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等载体,充实自己的知识库,走在税务代理的前列,为企业带去最新的税务信息,解析最新的财税政策,解决企业存在的种种问题,这是事务所存在的意义所在,更是企业委托我们代理各种业务的基础。诸如此类,我们将继续努力。(宁波致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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